4)唐僧的身世之谜_重生悟空修妖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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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行夜宿,是一个成语,指天明赶路,直到夜里才住下来。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,到达的洪江渡口。

  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,走了一天的时间。紧接着:

  “不觉已到洪江渡口。只见梢水刘洪、李彪二人,撑船到岸迎接。”于是,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。“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,夫妻正齐齐上船。”

  就在当天夜里,陈光蕊遇害。“将船撑至没人烟处,候至夜静三更,先将家僮杀死,次将光蕊打死,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。”

  四、从洪江渡口到江州,已经不远了。

  刘洪、李彪,候至夜静三更,先杀家僮,次将光蕊打死,抛尸洪江。

  “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,恨不食肉寝皮,只因身怀有孕,未知男女,万不得已,权且勉强相从。转盼之间,不觉已到江州。”

  殷小姐相从刘洪,只因身怀有孕。又行了几日,才到的江州。

  好了!真相已经出来了。

 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,“五更三点,文武众臣趋朝”后,得到皇帝圣旨,开始远行。“即令收拾起身,勿误限期。光蕊谢恩出朝,回到相府。”

  五更三点,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。这个时候,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。而在先一天的晚上,丞相吩咐安排酒席,欢饮一宵。一宵是多久?一夜!即使没有一夜,也有大半夜!至少得转钟两三点。

  也就是说,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,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。

 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?精力如何?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,但毕竟是“共入兰房”了。

  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?不好说,就算真的发生了,有没有受孕?又不好说,

  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,还是说不通!

 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,到老公被杀,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,按多的算:只有18天,若按短的算:仅仅只有8天时间!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!

  按医学常识,一个女的,在受孕后,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。

  那么,温娇小姐怎么在8―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?只是未知男女。这“未知男女”就是

  怀孕有一向时了,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。

  因此,我可以肯定地说: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,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,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!

  只有这一种解释,才说得通!

  这种说法,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。但只能这样解释。

 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?不是的。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,另外还藏有很“铁”的证据,不信的话,请翻阅《西游记》第37回,三藏道:

  “...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,我母被水贼欺占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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